緩徵 儘召 役男出國 替代役 僑生兵役 網站連結 表格下載
儘召
 
     
申請注意事項  
  學生儘後召集申請:  
 
  1. 役畢同學皆須辦理儘後召集,請於註冊時將新生入學資料袋中學生兵役資料調查表填妥,並浮貼身分証及退伍令正、反面影本交至生輔組,俾利辦理審查。
  2. 收到教、點召集令可至教務處註冊組申領在學證明書後,持在學證明向戶籍地後備指揮部辦理核免。
 
  學生儘後召集作業注意事項:  
 




項目

身分別

繳交資料

申辦規定

申辦日期

核准期限

備考

申請

1.已服完兵役之男學生。
2.已服完兵役之復學生。
3.轉學或轉系(限降轉或轉入不同學制者情形者)

兵役資料調查表(浮貼身分証及退伍令正、反面影本)

學校開學日起2個月內

每年十月、二月中旬報送

核准至法定修業年限止

 

原因
消滅

休學、退學及畢業離校者

 

事實發生後30日內

每月月底結報

 

休學生若復學須重新辦理儘召申請

延長
修業
年限

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須延畢者

 

10月20日前

每年10月20日前

核准至隔年六月卅日止(備註)

延長修業年限儘後召集每人僅能申請二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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