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112年8月10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20077990A 號函, 自112年8月15日起, 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 10日調整為5日,同 時全面取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原各類對象之支持性給假措施。
有關學生確診請假之防疫規範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規範滾動修正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