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相關業務

一、為結合校內各單位能力物力,以發揮組織功能,建立校園安全責任區劃分(詳附表一)

二、全校教職員生如發現有危及學校安全事項,應視事況隨時以書面、電話直接通報。

    校安中心電話:2896-0733

    其他相關單位:軍訓室-28961000分機1352、生輔組-28961000分機1311

三、請詳閱「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學生手冊」P159。

 
     
  暑期工安注意事項內容:「工讀生預防工作傷害注意事項」、「工安警訊  
  校園安全通報表格下載  
  校園安全會議記錄  
  校園安全通報管制執行表  
 

學年度校園安全會建議事項執行情形表

 
  「小心!防制電話及網路詐騙」反詐騙諮詢專線"165" http://eteacher.edu.tw/http://www.smartkid.org.tw/
 
     
     
 

附表一
國 立 台 北 藝 術 大 學 校 園 安 全 責 任 區 劃 分 表

區 域 責任單位 負 責 人 備 考

行政大樓及

公共區域
各行政單位

各行政單位主管及

事務組長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音樂一館大樓 音樂系 音樂系主任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音樂二館大樓 各使用單位 各使用單位主管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音樂廳 展演中心 展演中心主任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美術系大樓

及特殊教室
美術系 美術系主任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戲劇系大樓 戲劇系 戲劇系主任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舞蹈系大樓 舞蹈系 舞蹈系主任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圖書館大樓 圖書館 圖書館館長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圖書館一樓

美術系

圖書館

美術系主任及

圖書館館長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教學大樓

共同學科、

推廣中心

共同學科主任、

推廣中心主任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展演中心及

兩廳院(工廠)

展演中心、

劇設系

展演中心主任及

劇場設計系主任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研究大樓 各使用單位 各使用單位主管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活動中心大樓 各使用單位 各使用單位主管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美術館 美術館 美術館館長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男女學生宿舍 學務處 生輔組長及宿舍管理員 下班後由生活導師及宿舍管理員負責
餐廳廚房 總務處 事務組長及餐廳負責人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便利商店 總務處 事務組長及安賓負責人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汽機車停車場 總務處 校警隊長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各工地 總務處

營繕組組長、承辦人、

及各工地營造商

下班後由生活導師及宿舍管理員負責
籃 (網)球、壘球場、游泳池 體育室 體育室主任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水塔、儲水槽、

變電室
總務處

營繕組組長及

水電負責人

營繕組組長及水電負責人

校園道路及

其他區域
總務處

校警隊長及校警隊

值班人員負責

校警及保全人員負責下班後巡邏安全維護

 
     
     
     
 
 
軍訓室電話:02-28938770 校安中心緊急聯絡電話:tel:02-28960733 fax: 02-28938773